中国进入“创意者经济”新时代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7-04-0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没什么追求”的张威自称是上世纪80年代“最正常的那种孩子”,喜欢在上课偷偷看小说,喜欢金庸和黄易,不喜欢严肃作家。在成为网络作家之前,他有过许多职业:做过网站、开过餐馆、做过汽车装饰。那时候没人想到,他会成为屏幕背后炙手可热的百万写手唐家三少。

    “并不是所有的网络作家都能拿到七位数。”唐家三少如是说。2016年的网络作家榜显示,他的年收入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

    一旦创意成型,依托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背景的明星IP(知识产权)孵化项目就能很快将产品以漫画、电影、电视剧、游戏、周边等“泛娱乐”衍生产品的形式传播出去,充分挖掘和实现创意者的创意价值。

    这也许是文创从业者最好的时代:互联网资本布局“泛娱乐”生态投下亿级补贴,鼓励高质量的网络文学创作。比如,起点中文网对低收入作者设有鼓励性质的保障制度,如果作者的收入达不到最低标准,就适当补足,相当于低保,鼓励作者写作。

    3月26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所属中国经济年鉴社联合腾讯社会研究中心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一份名为《创意者经济:“互联网+文创”的新时代》的研究报告,全面深入地分析了中国“互联网+文创”的社会认同、产业生态和政策体系,报告首次提出“创意者经济”概念。

    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游戏,这些最先被互联网颠覆的产业在“互联网+文创”的发展中走出了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渠道+内容”,也不仅是新技术革命下产业的转型、升级与拓展,这条在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背景下中国自生的文创产业道路,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黄斌等人称之为“创意者经济”。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收达到3.6万亿元,其中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信息传播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营收达到2502亿元,同比增长19.7%,是文化及相关产业10个行业中增长最快的。

    报告称,网络文学和网络漫画几乎是中国独有的文创产业形式。网络文学大有超越传统文学创作之势。从创作群体规模上看,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仅有万余人,但仅在阅文平台上写作的网络文学作者就超过400万。

    另外,报告也指出,目前中国“互联网+文创”的产业模式面临着原创数量与质量不对等的问题。“互联网+文创”产业模式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决定了中国目前不足以培养一个具有较高鉴赏能力的消费市场,从而无法给原创以正确的反馈。中国在很多文创行业中并没有建立起符合产业规律的现代产业体系,有好创意也拍不出好作品,仅一味地对热门IP过度激励,这些都阻碍了高质量原创,导致市场繁荣并没有相应提升原创的核心竞争力。此外还有“互联网+文创”避不开的盗版问题。(本报记者 赵秀红)